和静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
体现“四个强化”
“这次县纪委研究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措施明了,可操作性强,一看就能明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纪检监察系统应该怎么开展。”和静县哈尔莫敦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刘汉梅说。
近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静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和静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紧密结合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着重体现“四个强化”,即强化学习、强化宣讲、强化宣传、强化效果。
《方案》在十九大精神学习上要求做到“三要”,即要“学全”, 要“学深”,要“学专”,突出学以致用。在宣讲方面突出重点,要求做到“七个讲清楚”,并注重宣讲方式,要求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按照党员干部及群众需要什么就讲什么的要求,采取讲党课、专题辅导、座谈交流互动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采用“包谷馕式”语言在各自分管领域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制作了宣讲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了宣讲任务和主体。
《方案》还对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工作做出安排,提出了宣传的要求和途径,并对学习宣传十九大效果进行了强调,要求以“评学”、“考学”、“督学”的方式做实做细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强化学习宣传的效果。
信息来源:王金花 曾铭
编 辑:魏 源 审 核:刘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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